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1 09:50 浏览: 人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等法律法规,在爱心企业提出自愿无偿捐赠申请后,经医院预评估小组评估,拟接受以下捐赠:
      江苏名豪置业有限公司捐赠流式细胞仪一台。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15-8816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