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盐城市建设项目环评、市批、试生产核准、验收公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盐城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市中医院南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需要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市中医院南扩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盐城市中医院原本部南侧;
项目性质:扩建。
二、“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1、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⑴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SO
2、NO
2、PM
10等因子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⑵水环境
新洋港各监测断面各因子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⑶土壤环境
本次监测的土壤中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⑷噪声环境
技改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和4a类标准。
⑸地下水环境
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相关标准。
(6)通过预测可知,本项目正常工作下,评价区域各污染物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均不会出现超标现象,不会改变当地功能区类别,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禁止或限制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符性和地方政策相符性。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污染物。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恶臭经除臭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垃圾收集点通过定期消毒,及时清运等措施,保持良好地卫生管理,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可以接受。
⑵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医疗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成后,院区的噪声设备在所有测点均能达标排放。为降低医院周围交通噪声和医院就医人群活动噪声对医院内部声环境的影响,要求医院内部合理布局,布设绿化带等措施。
⑷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自身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可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⑸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规定。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在污水产生及输送过程中,因跑、冒、滴、漏等环节而发生渗入地下的污水量很小,对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建设项目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接管要求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废气: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污染物。恶臭经除臭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对厨房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从厨房内置排油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合理布局,且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影响值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危险固废经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规定;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²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
² 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设地选择合理;
² 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² 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合理处置,不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要求;噪声预测值昼夜达标;
²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⑴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⑵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⑶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⑷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⑸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九、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中医院
联系人:孙洪林
联系电话:13921883999
邮编:224000
QQ邮箱:10329167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