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经院部研究决定,就盐城市中医院消防维保单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医院消防维保单位采购
二、项目预算: 8万元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需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人拟派驻盐城市中医院的维保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不少于3人,中标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否则按骗取中标处理),且至少1人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均须取得初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2017 年7月--2018 年6月连续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供原件)
3、投标人工作场所要求:在大市区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的办公场所(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提供原件);
4、投标人至少正在从事不少于3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活动,其中至少有一项是办公建筑类,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文本原件)
注:以上资质条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订成册的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请单独封存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价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报价,请如实填写参与报价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确认,传真:0515-8832322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中医院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地点:盐城市中医院保卫科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ycszyy.com.cn/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要求:报价人请于2018年8月 7 日 15:00 前将报价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门诊楼6楼西会议室(盐城市人民北路53号六楼)。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结算中扣除。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中医院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53号
采购联系人:程军 电话:0515-68990123
地 址:盐城市人民北路53号
盐城市中医院
2018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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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盐城市中医院消防维保单位采购询价文件 |